为进一步引导我校科研人员面向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育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课题。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开展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工作,设立若干项目研究团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通过积极开展“揭榜挂帅”,推动“赛马争先”,鼓励学科交叉,提升我校教师承担国家高层次研究项目的能力,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原创性、代表性重大研究成果,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振兴“东吴学派”。
二、培育类别
1.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培育资助关系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和学科创新发展的原创性理论研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传承中华文化与弘扬民族精神有重大推进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
2.重大应用研究。重点培育资助以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的应用研究,侧重决策急需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以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作为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3.交叉综合研究。重点培育资助运用创新研究方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人文社会科学自主创新的综合研究,尤其是具有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的新兴交叉领域的重大研究。
本次申报不设具体课题指南。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可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问题导向、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团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学术声望好、组织能力强,在所申报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2018年以来,主持过至少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在研)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稳定的研究团队;
(3)近5年有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肯定性批示)。
(4)交叉研究团队应有主题相关学科的研究成员。
2.首席专家限报1项,且不得作为团队成员参加本次其他项目团队的申报。提倡项目团队整合校内外研究资源进行跨学科研究,鼓励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团队至少有4名正高职称的成员。
3.项目论证问题意识强烈,研究内容明确,研究思想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合理可行,与国家各类重大研究方向衔接紧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2022年以来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2)所申报的选题与已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重大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主题、内容雷同;
(3)以同样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重大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次及以上,且均未获得立项。
(4)已获得学校人文社科交叉研究团队资助且正处于建设周期内的项目负责人。
(5)申请人或申报材料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四、培育数量、执行期和资助额度
1.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质量为先,择优资助。
2.每个项目团队资助经费5万元。项目经费按照学校专项经费管理。
3.执行周期为2024年6月至2027年12月。
4.支持鼓励所在学院进行研究经费的配套资助。
五、结项条件和追加资助
1.执行周期内每年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重大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申报的,首席专家必须至少择一申报。
2.研究周期内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重大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1项,即可视作年度考核合格,再予以5万元经费资助。国家级重大项目结项后,追加资助10万元经费。
3.如未获得上述第2点中的重大项目立项,首席专家的项目和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两项的,可申请结项,再予以2万元经费资助:
(1)获立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2)在研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二类以上推荐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出版相关专著1部(须为《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管理办法》规定的B类以上专著);
(3)在研期间,与申报主题密切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在省部级及以上单位内参单篇刊发不少于2篇,或被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少于3篇,或被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篇。
(4)与申报主题密切相关的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研究优秀成果奖,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规定研究周期内如未能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延期1年。如延期后仍未完成研究任务,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收回学校,首席专家3年内不再给予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团队、出版等资助。
六、申报流程安排
1.6月5日前,申报老师填写《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wgu@suda.edu.cn,申报材料以“学院+姓名+申请书/汇总表”为名。《申请书》使用电子签名。纸质版送至凌云楼205办公室。
2.人文社会科学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联系人:方舟,65229601,邮箱:skcxmb@suda.edu.cn。
学院科研秘书:顾沁文,15961605915,邮箱:qwg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研究团队申请书.docx
附件2: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研究团队申请汇总表.xlsx